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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大小事7:6次江陳會之投保協議

楊惟雯

 

兩岸第六次江陳會即將啟動;此次江陳會的主要議題有二,即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及醫藥衛生協議。

 

依據投審會的統計,從1991年至今(2010)年9月底,台商赴大陸投資金額高達931億美元,而陸資企業來台投資累計有1億2,487萬美元,兩岸投保協議若能順利簽署,對穩定兩岸經貿具有重大作用。根據海基會的統計,台商在大陸經貿糾紛含人身財產安全案件,自民國80年起至今年10月底止,共處理3,969件。以近5年來逐年增加,如果加上未向海基會求助的個案,總數將不僅於此。

 

依我國過去對外簽署投保協議,內容包括投資定義投資人定義徵收後的補償機制國民待遇資金自由匯入與匯出,及爭端解決機制等6大部份,主要是依據OECD版本精神而訂定。

至於兩岸投保協議,官員說,雖有參考OECD版本,但仍具有「兩岸特色」,雙方主管機關還在積極洽談。

 

但陸委會於12月6日下午召開背景說明會,「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經過3次業務溝通後,雙方評估已來不及在年底第六次江陳會中簽署,不過仍將列入議程討論,並在兩會架構下持續協商。所以,江陳六次會只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一項。

 

針對此次投資保障未能順利簽署的關鍵,陸委會官員不願說明。但據了解,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目前面臨的最大阻礙,在於雙方對協議包含範圍仍有爭議,由於投保協議涵蓋內容廣,是要將議題包裹談或切開來談,若要切開談又該如何切割,雙方意見仍在拉鋸。

 

再者,陸方希望進一步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大門,但我方態度審慎;而我方希望擴大台商權益的保護,但恐面臨超越現有之「台商投資保護法」法令規章的難題,在新的協議與大陸現有法律間如何權衡,亦是雙方談判重點。

 

此外,在雙邊投資貿易活動出現爭端時,該如何訴諸客觀第3人擔任仲裁者?依照國際慣例,通常是指定世界銀行投資人與國家間爭端解決中心,但台灣並非世銀會員,實務上操作有困難,且「國際」仲裁機制二字對兩岸來說有主權敏感爭議,因此雙方還要再協調。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投資保障協議不能為簽而簽,雙方還在努力中;至於何時可以簽署?她指出,要達到「我方認為能夠滿意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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