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寄情79:台灣第三方支付發展

現況

楊惟雯

 

台灣第三方支付服務專法草案已呈報行政院審議,依據該草案,水電瓦斯等公共資費代收服務確定納入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範圍,但儲值上限3萬元並未調高。

 

經濟部趕在2013年最後一天,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條例草案》報院審議,行政院日內可望指派張善政、蔡玉玲、薛琦等三位政委聯審。先行了解該草案與業界期待的落差,再決定如何進行實質審查,政院不排除對專法草案採取更開放態度。

 

在法案送出的前一刻,PChome董座詹宏志特地拜會經濟部商業司,表達希望儲值上限能給業者更大空間,但經部版仍訂為3萬元,是否調高留給政院決策。官員說,法案已訂定彈性機制,針對儲值上限可以每半年檢討一次,必要時授權行政部門可以調高,不必再修法。

 

承作儲值支付服務的業者資本額為3億元,詹宏志也希望能再調低,給年輕人在電子商務創業機會。對此,官員說,資本額已分流,從事代收代付服務者資本額5千萬元,原本代理委託收付外匯服務資本額門檻為1.5億元,現在一律都訂為5千萬元。

 

但儲值支付服務,監理性質較高,官員說,從事儲值支付服務執照原本就不宜發放太多張,因此資本額訂為3億元,有意杜絕任何小型業者任意進入,以免產生重大金融監理問題。

 

詹宏志期待業務範圍放寬至實體商店,經濟部的草案並未放寬,將留待政院討論。詹宏志期待開放「線下服務」,在實體店面允許以手機聯網,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但此涉及金融監理,若沒有專人專責金檢,經濟部認為門不宜開太大。

 

淘寶網允許第三方支付服務在實體店面使用(使o2o模式蔚為風潮),但經濟部擔心會與現行電子票證條例法令有所競合,若未修改電子票證條例,二者法令一鬆一緊,屆時電子票證條例適用業者面臨生存問題。官員說,悠遊卡可至超商等實體店面消費,僅限資本額6,000萬以上大型商店可使用悠遊卡付款

 

對於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務範圍,原則以線上網路交易為主,但水、電、瓦斯、停車費公共資費代收服務,也正式納入代收代付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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