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2.0-15﹕Google+

楊惟雯

 

「想當年」,2005年12月12日,美國《商業週刊》的封面故事題為「MySpace世代」(The MySpace Generation),《商業週刊》把那些幾乎每天都要到MySpace上逛逛、在網路上生活、在網路上購物、在網路上玩樂……的年輕人稱作「MySpace世代」,並且認為這股力量正不斷擴大。

 

2011年6月27日出版的美國《商業週刊》以社群網絡作為封面故事,主題為「MySpace的興起與黯然隕落」,內容詳盡描述了MySpace自2003年成立以來,巔峰時期全球用戶超過1億人,之後江河日下、求售無門的始末。

 

眼看著MySpace由盛到衰,難免會想到南宋詞人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的名句:「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憑誰問,廉頗老矣,尚能飯否?」

 

就在《商業週刊》網路版文章刊出後的一星期,求售多年的社群網站MySpace終於找到買家,美國流行歌手賈斯汀.汀布萊克(Justin Timberlake)聯手網路廣告平台「特定媒體」(Specific Media),以3千5百萬美元的價碼向新聞集團買下MySpace。比起2005年新聞集團的併購價5.8億美元,連零頭都不到。

 

清初戲曲家孔尚任的歷史劇《桃花扇》堪稱古典戲曲的傑作之一,其中《哀江南》裡的名句:「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對照今日MySpace的景況,難免令人滿懷「眼看他樓塌了」的感慨!

 

網路產業從來就不缺新鮮事,有人樓塌了,另外還是有人繼續起朱樓。MySpace曾經是社群網站中的翹楚,但卻對網路趨勢反應遲鈍,而Facebook、Twitter、Tumblr等社群網站的後來居上,造成了MySpace的失敗。

 

2011年6月28日,Google又推出社群服務Google+,比起之前算是失敗的Google Buzz,業界對於Google+的評價似乎要好得多。

 

網路界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網站停留時間是廣告商非常看重的一項數據。有愈來愈多的人轉向臉書、推特等社交網站來尋找某些諮詢建議,而臉書上的內容一般不會在google的搜索結果中顯示,這讓Google失去了一些可能帶來收入的有價值資訊,Google傳統的收入來源已經受到臉書等新生代社交網站的威脅。

 

所以,全球網路搜尋龍頭Google新任執行長佩吉(Larry Page)重掌兵符後,推出了Google plus,著眼強打社群媒體服務,志在與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等對手一拚高下。Google新增以社群為主的功能,目的用來吸引廣告商由佩吉麾下大將帶領的產品事業群,可看出他的經營優先要務:搜尋、行動、社群、YouTube、在地商務、廣告和Chrome軟體。

 

Google plus跟Facebook基本上大同小異,就是公開分享,但是又做了一些優化,例如增加了分類功能,可以將各方面的聯絡人,劃分成不同類別歸入,在每個非類組別中的分享內容都不相同。另外還提供多方視訊聊天。此外,Google將Google+與Gmail整合在一起,而據comScore的數據顯示,Gmail已經在全球擁有2.40億個唯一用戶了。

 

Google的研究部門首席工程師柯茨(Matt Cutts)表示,Google使用者可點擊稱為「+1」的按鈕,來表示他們對一間公司或產品的喜愛程度。當出現搜尋結果後,谷歌也會顯示用戶的朋友中有多少人愛好這些項目。透過這項新服務,谷歌訪客在搜尋結果中,可以看到自己哪些朋友幫網站點擊「+1」。Google也會將用戶的Gmail聊天名單、聯絡人和像是 Reader等其他谷歌服務中的人特別挑出來,讓使用者一目瞭然。Google也會將一般大眾的推薦數量計算在內,不只是線上的朋友而已。

 

Google+使用戶可以方便地把社交網絡聯繫人劃分為不同的“圈子”──好友、親戚、同事…等等──他們可以與不同圈子的人分享不同的東西。儘管Facebook現在提供創建“群”的選項,但在默認狀態下,用戶發佈的信息還是發給所有人的。

 

而Google推出社交網絡產品Google+後,Facebook馬上宣佈提供新的一對一視頻聊天功能,但此功能Google在2008年已經推出,看來是對Google舉措匆促回應。

 

不過,Google+能否戰勝已經遙遙領先的Facebook,目前無人敢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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