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物語7:紫外線是皮膚老化
最大元兇
楊惟婷
科學家發現,幾十年來,煤、石油…等能源濫用,造成隔絕紫外線的天然屏障臭氧層逐漸稀薄,甚至破洞,臭氧層每減少1%,紫外線就增加2~3%,過量紫外線長驅直入,已經影響到人體健康。
而愈來愈多研究證實,過量的紫外線也會危害皮膚健康。
一、紫外線是啥咪?
紫外線是不可見光,按波長分為三種:
1、UVA(320~400mm)長波:
可通過角膜水晶體到視網膜,對眼睛角膜和視網膜有傷害;此外會深入皮膚真皮層,促進老化及皺紋產生。
2、UVB(280~320mm)中波:
對人體危害最多。引起眼睛老化及白內障主因,並會引起皮膚發紅起水泡,引起曬傷。
3、UVC(100~280mm)短波:
完全為臭氧層所吸收
先自我測驗一下:抗紫外線常識,你答對多少?
1、只要擦上防曬乳液,就可以保護皮膚免於紫外線傷害。
2、6個月以下小嬰兒皮膚細嫩,要擦嬰兒用防曬乳加強保護。
3、即使隱形眼鏡有抗UV功能,白天外出還是要加上太陽眼鏡。
答案:
1、錯。防曬乳液用量要足夠、經常擦拭,才可以做到基本防護。
澳洲消費者委員會建議,通常全身必須塗抹達6茶匙(約30毫升)才足夠,一般人只用到約四分之一的量,因此常容易曬傷。
尤其在海邊或正中午外出時,最好每2小時擦拭一次,以免失效。
2、錯。6個月以下小嬰兒不適用防曬乳液。因為小嬰兒體溫高,防曬乳液多為化學物質,容易阻塞毛細孔不散熱。
所以應儘量避免太陽直射小嬰兒。可為他們戴上遮住臉的帽子,選擇抗紫外線的長袖衣服。
3、對。隱形眼鏡的抗紫外線功能,可以保護眼睛黑色的角膜部份不受傷,但是眼睛其他部份仍暴露在紫外線中。因此最好加上太陽眼鏡,才能提供完整的紫外線防護。
二、抗紫外線=愛美
很多研究證實,過量紫外線確實會造成皮膚組織損壞。所以,抗紫外線一直被定義為「愛美」的表徵,因此女性特別注意抗紫外線。
女性長時間外出要適當保護自己,塗上防曬油、戴上帽子和太陽眼鏡,避免紫外線傷害。儘管抗紫外線產品及技術日新月異,仍無法完全阻隔紫外線侵害。
面對市售各式各樣號稱「抗紫外線」的商品,從頭髮噴霧、防曬乳到衣服、太陽眼鏡…等,很容易讓人有錯覺,以為用了這些產品,就可以從此脫離紫外線魔掌。
事實上,不是穿了擦了防曬乳就可以達100%防護效果。運用遮陽產品,並非保證可以長時間暴露在陽光下,它們只是降低陽光對皮膚的直接傷害而已。即使高係數防曬乳液,也無法100%擋掉UVA,只能當成第二線防護措施。
澳洲消委會提醒民眾,第一線的抗紫外線措施,就是避免早上10點到下午2點外出曝曬,非不得已也儘量找陰影遮蔽。
他們特別提出「影子」理論,教導民眾如果看不到自己的影子,或影子短過自己身高,表示陽光正大,應該要趕快找地方躲避。
出門前看看氣象局的紫外線指數預報,看看出門是否要有保護措施:如果紫外線指數為5以上,表示中度紫外線,待在太陽下30分鐘就會受傷,出門要有適當抗紫外線裝備。
三、紫外線傷害眼睛或引發皮膚癌
紫外線加速皮膚暗沉老化,或引發皮膚癌,早已為人所知,但少有人知道,紫外線對眼睛也會造成傷害。
近10年,紫外線與眼睛組織的研究相當多,長時間曝露在陽光中,不但容易讓眼睛提前退化,罹患白內障機會增加,年老得到眼疾甚或失明的危險性也提高。
白內障是指水晶體老化渾濁。水晶體是眼睛抵抗紫外線的天然保護層,暴露在紫外線中時間愈長、愈久,透明水晶體就會變得渾濁,犧牲自己去保護眼睛避免受傷。
尚且,近來發現過量紫外線也是導致視網膜黃斑退化的主因。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醫學院長達10年,追蹤超過2000名43~86歲的人發現,青春期、三十多歲時一天曝曬太陽超過5小時以上的人,10年內出現黃斑退化初期症狀的機率,比一天在陽光下不到2小時者高出一倍以上。
此外,年輕時曾曬傷10次以上的人,10年內出現黃斑退化比例,也比沒曬傷的人要多出一倍。
值得留意的是,以往50歲才出現的眼睛老化問題,現在30~40歲左右就可能會出現,甚至更早。
研究也發現,最常曬太陽的人,只要戴上帽子和太陽眼鏡,危險至少降低一半。
所以,有些人對光特別敏感,因此需要加強紫外線防護。例如﹕
■孩童孩童的皮膚、眼睛組織脆弱,過度曝曬容易受傷。
■膚色淺研究發現,膚色淺的人對光較敏感,容易曬傷,這也是黃種人罹患皮膚癌機率較白種人略少的因素之一。
■特殊疾病,如光敏感如果你發現身體皮膚暴露在陽光的地方,有脫皮、紅腫或脫屑現象,可能是對光敏感。
■藥物性光敏感歐美研究報告發現,服用以下藥物,也會讓皮膚對光較敏感:如抗生素、磺胺藥、利尿劑、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口服避孕藥、降血壓藥、人工甘味劑等。
■眼睛問題使用散瞳劑治療近視的小朋友、白內障手術後、角膜炎、戴隱形眼鏡的人等,會讓眼睛對光線變得敏感脆弱。
■待在紫外線特別強的地點高山、海底、水面、沙子、混凝土建築物或雪地容易反射紫外光,要特別注意。
以上這些人,特別要做好紫外線防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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