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春秋2-13:勞動力發展署功能

楊惟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Bureau of Employment and Vocational Training,簡稱職訓局、BEVT),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屬機關,掌管職業訓練、技術士證照、就業服務、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外籍勞工…等事項。2012年已隨勞動部改制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一、業務部門分組

  • 綜合規劃組
  • 訓練發展組:主管職業訓練相關所屬部門
  • 就業服務組:主管就業服務相關所屬部門
  • 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組
  • 外國人聘僱管理組
  • 外國人聘僱許可組

 

二、業務職掌

  • 關於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服務及就業促進之綜合規劃事項。
  • 關於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技能檢定機構之管理、評鑑事項。
  • 關於職業訓練、技能檢定與就業輔導專業人員之資格甄審及職業訓練師之發證事項。
  • 關於技能檢定之實施督導及統一發證事項。
  • 關於分區、分業技能競賽之輔導與全國技能競賽之舉辦及參加國際技能競賽事項。
  • 關於職業訓練經費之籌措及核議事項。
  • 關於就業安定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
  • 關於外國人聘僱之許可及管理事項。
  • 關於國際職業訓練技術交流合作之推動事項。
  • 關於身心障礙者之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輔導安置與職業輔導評量及追蹤、管理事項。
  • 關於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服務、就業促進及相關之資訊研究、分析及管理事項。
  • 其他有關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服務、就業促進及相關之法制研究事項。

註:「技能檢定」及「技能競賽」二項業務目前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承辦。

 

(一)綜合規劃

面對全球化的競爭趨勢,人力資源之開發及人才培訓必須更有前瞻性的規劃,以營造利基,提升競爭力。
本局乃配合行政院所訂國家重點發展政策之需要,並分別從研究及考核評鑑雙管齊下,進行就業安全政策規劃及績效考評。 

又因應資訊社會的趨勢,自2003年起進行試辦建置職業訓練數位學習網路教室,開創我國第一個職訓學習平台,並將逐年研究發展擴展訓練層面。

同時也持續推展為民服務及業務宣導,更擬訂適當的考核標的與方法,加強業務績效之考核與評鑑。
1、 全面檢討修訂職業訓練法,奠定國家發展人力基石。
2、建置職業訓練數位學習網路教室辦理訓練課程。
3、辦理本局及所屬各中心各項提升為民服務措施之考核。
4、研訂「職業訓練局就業安定基金內部管控考核作業要點」。
5、賡績推動業務宣導,強化政策行銷工作,提升政府執行績效。
6、積極參與國際組織,促進國際交流合作。

 

(二)職業訓練

強化整合訓練資源,建構職訓網路,積極推動工作者職涯發展並規劃辦理待業及失業者職前、轉業或第二專長訓練,提昇其就業技能以儘速重返勞動市場。

另並重視就業弱勢族群等特定對象之技能訓練,輔以訓練生活津貼等配套措施,以安定其生活。

人力資本是經濟發展及企業經營的關鍵因素,企業發展人力資源有助於創造績效並提升員工素質及產能。本局致力建立企業人力發展之良好環境與體制,鼓勵企業重視人才培訓,改善企業組織體質,強化整體競爭力。
1、職業訓練需求的評估及調查。
2、開創多元彈性訓練模式及職訓課程的研發
3、建構職業訓練單位評鑑制度
4、推動與事業單位合作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
5、結合技職教育體系,辦理大學及技專院校生就業學(課)程訓練。6、辦理特定對象訓練生活津貼。
7、配合國家型計畫辦理專案訓練:資訊軟體、新興重點產業與科技人才培訓,照顧服務產業類職業訓練。
8、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機構辦理職業訓練。
9、鼓勵個人自主學習,結合全國大專校院、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專業團體辦理「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提供實務學習課程。
10、鼓勵企業投資人才,補助企業訓練經費,進而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素質,辦理「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昇計畫」。
11、辦理企業訓練聯絡網計畫,期能形塑事業經營者及高階主管投資人力資本的觀念,提昇人力資源人員的專業職能,以促進事業機構意願且有能力投資人力資本。
12、舉辦「人力創新獎」,獎勵具有人力資源創新之企業、人才培訓產業、人資人員及專家學者。
13、研究發展訓練品質規範,以協助企業導入有效辦訓之標準作業流程。

 

(三)職業訓練援外

我國經濟快速成長,國民所得、對外貿易以及外匯存底之表現,均顯示出我國強大之經濟實力,在「善盡國際責任,分擔國際義務,擴大國際合作」之前提下,將「台灣經驗」輸出到開發中國家,協助其經濟發展與成長,藉以回饋國際社會,即成為我國推動職業訓練技術援外之背景。
1、協助開發中國家設立職訓中心。
2、專案代訓友邦國家技術人力。
3、職業訓練人員之互訪交流。

 

(四)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

建構身心障礙者完善的職業重建體系、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向來為本局優先施政之目標,本局除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及各項促進就業措施外,並訂定「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中程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多元化職業訓練,建構完善的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體系,以對身心障礙者就業能力及就業新領域有所助益。
1、落實定額進用,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
2、辦理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表揚活動,鼓勵僱主多加進用身心障礙者。
3、推動辦理養成、進修、訓用合一及數位學習等多元化職業訓練,並補助職業訓練機具設備,辦理專業人員培訓,建立評鑑機制,提升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品質。
4、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網路,協助縣市政府提升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品質。
5、推動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居家就業服務,新增群組服務模式及建立督導制度。
6、推動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辦理庇護商品行銷推廣及庇護工場經營輔導事宜。
7、結合專業機關及團體推動職務再設計工作,協助僱主改善工作職場環境等,並推展人力協助,以使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
8、結合民間單位設置區域性視障者職業重建中心,開發視障多元就業促進新模式。

 

(五)就業服務

就業服務的目的在於促進勞動供需平衡,協助國民充分就業,職訓局為充分運用人力資源,發展在地化產業協助失業者就業,積極推展分類服務、就業諮詢、職訓轉銜等專業化服務,並開辦「全國就業e網」網站,強化全國就業服務。

此外更整合職訓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及人力資源網站等資源,確切掌握就業市場資訊,並加強與民間業者合作,提供可近性的就業服務。

1、活化緜密就業服務通路,增加國人就業服務的管道。
2、輔導民間團體發展在地產業,創造多元化就業機會。
3、規劃非自願性失業者與特定對象就業促進與津貼計畫。
4、強化特定對象就業服務措施,提供多元化就業服務管道。
5、推廣職業心理測驗工具,建構就業諮詢服務績效評估及辦理專業人員訓練。
6、訂定就業服務標準化流程,積極推展三合一就業服務及有效落實資遣通報制度。
7、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就業服務與歧視業務,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
8、建置就服科技客服系統,提昇全天候無遠弗屆之就業服務。
9、整合公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團體,建構就業服務績效評鑑制度。

 

(六)外國人工作許可與管理

基於保障外國人權益,因應社會發展需要,適時檢討調整外籍勞工政策及外國專業人員政策及法規,修正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就業服務法及私立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以明文規範;並且為促進產業發展、兼顧本國勞工就業機會,保障外籍勞工工作權益,通盤檢討調整外籍勞工開放及聘僱管理政策。
1、外籍勞工政策及管理措施之研議修定、規劃事項。
2、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管理、評鑑機制及優質仲介認證。
3、僱主聘僱外籍勞工之申請審核、許可事項。
4、建立勞雇提前終止聘僱關係驗證機制。
5、實施入出境外勞機場關懷服務計畫,保障外勞申訴權益。
6、建立外籍勞工人身侵害通報處理制度,保障外勞人身安全。
7、外國專業人員之政策、管理、查核規劃事項。
8、僱主聘僱外國專業人員之申請審核許可事項。

 

三、附屬職訓、就業服務中心

 

(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位於台北縣五股工業區,面積4,538坪,主要訓練職類有:室內配線、銲接、模具、電腦輔助機械製造、數位控制機械、油氣壓自動控制、電腦輔助機械製圖等7項,訓練崗位數538人,業務轄區包括: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區域職業訓練任務。電話:02-89903608#1269、1270、1274

 

(二)泰山職業訓練中心

位於台北縣泰山鄉,面積7,500坪,主要訓練職類有:冷凍空調、自動控制、電機工程、工業電子、通訊電子等5項,訓練崗位數385人,並負責全國性職業訓練業務研究發展及推廣任務。

 

(三)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位於桃園縣楊梅鎮,面積32,973坪,主要訓練職類有:電腦輔助機械設計繪圖、微電腦應用、水電、冷凍空調修護、機電整合、廣告設計、服裝設計與製作等7項,訓練崗位數674人,業務轄區包括: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等區域職業訓練任務。

 

(四)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位於台中市台中工業區,面積48,000坪,主要訓練職類包括:精密機械、機電整合、電腦輔助模具設計實務、電腦輔助機械製造、冷凍空調、工業電子、工業配線、汽車修護等23項,訓練崗位數1,714人,業務轄區包括: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等區域職業訓練任務。

 

(五)臺南職業訓練中心

位於台南縣官田工業區,面積42,350坪,主要訓練職類包括:冷凍空調、電腦編輯排版印刷、工業控制、電腦輔助建築製圖、自動控制、工業電子、電腦數值控制機械、機電整合等21項,訓練崗位數1,295人,業務轄區包括:台南市、台南縣、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等區域職業訓練任務。

 

(六)南區職業訓練中心

位於高雄市前鎮工業區,面積7,603坪,主要訓練職類有:機電整合、精密機械、電腦輔助設計/製造、冷凍空調、銲接、資訊家電、儀電量測控制、物流管理、國際貿易行銷等12項,訓練崗位數425人,業務轄區包括: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台東縣等區域職業訓練任務。

 

(七)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

(八)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

(九)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

(十)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

(十一)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

 

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4樓

電話:(02)8590-2567

0800-777-888  

 

四、協助企業推動員工訓練計劃

 

職訓局訓練發展組副組長遊明鑫表示,職訓局所推動的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已成為每年製造業和服務業所倚賴的人力培訓計畫,不但能提升員工專業素質,也能降低員工離職率。

以2010年為例,參與職訓局「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的事業單位家數達1,919家,訓練員工總人數達到24萬9,786人。遊明鑫表示,這幾年申請此計劃的企業單位越來越多,以製造業和服務業為主,像是奇美、遠雄、萊爾富…等企業。

勞委會職訓局也指出,事業單位做好培訓員工的關鍵在於高階主管的參與及支持,先確認事業單位短、中程的營運計畫與方向,規劃具明確學習目標的訓練課程,既有助於提升員工能力,又有利助於事業單位之營運績效表現。

勞委會針對中小型企業最高可補助70%員工訓練費用。個別事業單位最高補助95萬元;事業單位亦可聯合具有產業或區域發展關聯性的事業單位,共同辦理員工聯合訓練計畫,最高則可補助190萬元。

詳情請洽職訓局網站http://www.evta.gov.tw/home/index.asp。

 

五、青年人才培訓深耕方案

 

計畫名稱:【青年人才培訓深耕方案 】

內容概述:各計畫簡介

(一)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本計畫與教育部所訂學制接軌,針對國中畢業最缺乏職業能力(含知識能力、職業知能及技能)之青少年,由學校進行學科教育,事業單位負責工作崗位訓練,培訓 理論與實務兼備及契合企業需求之優質專業技術人力,訓練期間最短3年、最長可達7年。
青年結訓後除取得高職、二專、四技或二技文憑,並可豐富工作經驗,提升其就業能力。

 

(二)產學訓合作訓練:(中區職訓中心、南區職訓中心)

運用高職及大專學制,彈性實施教育及訓練。由職訓中心提供專業技術養成訓練讓青少年免費參訓,學員於日間、夜間或例假日持續接受一般學科教育,並安排日間至事業單位實習。訓練期間最短4年、最長7年,訓練後期由事業單位正式僱用。

 

(三)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針對具有基礎知識能力,但缺乏職業知能之在校大專校院學生,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引進業界專業人士開設業界實務課程、辦理職涯相關教育及職場參訪或短期見習。各校規劃學程期間最長2年,在校學生於畢業前2年即得參加,以促進大專青年培養共通核心職能、跨領域能力、職涯規劃能力及實務經驗。同時,受補助學校於學生畢業前,應給予職涯諮商及輔導,對於未能即時就業之學生,協助推介就業或轉介至各區職訓中心接受青年就業旗艦計畫之訓練課程。

 

(四)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針對具有知識能力及基礎職業知能,但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者,透過「實體專班訓練」、「工作崗位訓練」,由職訓中心結合內部資源、外部資源及用人單位需求,共同規劃技能訓練、職涯輔導及工作崗位訓練。

1、「實體專班訓練」:
是指訓練單位依據產業用人需求規劃辦理之學術科訓練,結訓後接續工作崗位訓練,包含提升共通核心職能訓練課程時數至少32小時、專業 技能及就業能力之訓練課程。

2、「工作崗位訓練」:
是指有用人需求之訓練單位所辦理之見習訓練,包含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如職場認知與協調溝通、問題反應與解決等課程時數至少4小時及工作實務訓練。

 

六、職訓局推出「觀光產業人才培訓振興計畫」

 

拼觀光,除了好山好水,更須有良好的人文涵養以及以客為尊的服務態度,才能長期抓住觀光客的心。隨著近期擴大開放陸客來台,雖可為台灣的觀光產業帶來立即性的活水商機,但若要可長可久,仍須致力拓展全球觀光客的市場。

勞委會職訓局為協助提升台灣觀光業的軟實力,正式推動「觀光產業人才培訓振興計畫」,協助各地方政府與民間專業團體提案辦理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培訓活動,並補助總訓練費用之70%~100%。希望以優質服務人力為基礎來發展觀光產業,讓台灣亮起來。

觀光產業具有創造就業機會與增加外匯營收的多重效益,係屬21世紀的明星產業。行政院亦於2008年6月27日核定「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2008-2011年)」,預計4年內投入200億元的建設經費來發展各地觀光產業之重要觀光景點,以營造優質友善旅遊環境,提升遊客接待能量。為配合陸客來台觀光及此觀光產業發展政策,觀光產業人才培訓振興計畫的補助訓練活動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各地方政府為辦理轄內重要觀光景點建設計畫或大型國際活動,而辦理之各類服務人員訓練課程;第二類則是全國性或省級觀光產業行(職)業團體及法人團體、大專院校等為因應陸客來台觀光之服務需求,配合交通部觀光局所規劃環島優質示範行程中包括一般旅館、公路餐廳、觀光景點或形象商圈等之接待服務人員或解說人員服務能力需要,所規劃辦理之實務訓練課程。本(97)年度預計以5,000萬元的經費額度,協助各縣市政府至少提出一個訓練計畫案(包括臺中市政府針對大坑風景區辦理導覽人才培訓;彰化縣政府針對田尾、王功、鹿港等地所需各式服務人員辦理培訓;臺南市政府辦理府城古蹟導覽解說人員培訓;高雄市政府配合2009年世界運動會辦理觀光餐旅從業服務人員培訓;臺東縣政府針對知本溫泉、觀光鐵道及南島文化節辦理各式服務人員培訓;屏東縣政府針對恆春半島、高屏山麓等旅遊線辦理各式服務人才培訓;以及連江縣政府針對馬祖地區自然生態、坑道、古蹟等景觀辦理服務人員培訓;新竹市政府辦理城隍廟導覽人員培訓;桃園縣政府配合兩蔣文化園區、拉拉山水蜜桃季、蓮花觀光季、活魚觀光季等活動辦理各式服務人員培訓。),另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接待服務人員或解說人員訓練活動。

 

由於台灣觀光產業在軟體服務能量的發展過程中,常見的問題大致有「待遇偏低」、「延攬人才較難」,以及「專業素質待加強」等問題。而要根本地解決這些問題,宜先從加強訓練來提升既有從業人員及有意願進入該產業的工作人員的素質及服務價值。故該計畫之目標訓練對象,特別針對具勞、農保被保險人身分,15歲以上、65歲以下,欲從事觀光產業之在職者及非在職者(包括本國籍、在臺大陸配偶已領有長期居留證或工作證,或外國籍配偶已領有居留證者)。期能提供觀光產業最需要的即戰人力。而隨著該計畫的開展,搭配勞委會職訓局既有的各項職訓計畫,每年共計可培訓觀光產業從業人員約8,000人次,可望進一步提振各地觀光產業之服務專業人力與品質,並可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

台灣在思考如何提升國際觀光價值的方向,除了在觀光景點的改善建設之外,亦應思考如何在本性和善、態度認真的優越國民素質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專業服務品質、以創造加值差異化的感受體驗。

勞委會期待透過該計畫之協助,培育出更多、更好的專業服務人員。有意申請之單位可至職訓局網站(http://www.evta.gov.tw)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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