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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力成長的第十九封信:法約爾的管理思想 

 惟雯

 

一一、經營管理學之父

 

法約爾(1841-1925)法國工業家,長期擔任某大公司的總經理。

於1916年,法約爾發表了(工業管理和一般管理)一書,提出了適用於一切組織的管理五大職能和有效管理的14條原則。

 

由於法約爾從高層管理人員經常碰到的組織經營問題出發,對管理進行了開創性的研究,因而被稱為“經營管理學之父”。

 

法約爾對管理理論的突出貢獻是:從理論上概括出了一般管理的原理、要素和原則,把管理科學提到一個新的高度,使管理科學不僅在工商業界受到重視,而且對其他領域也產生了重要影響。

 

“科學管理之父”泰勒和他那一學派的人主要關心的是作業方面的問題,注意的是工廠管理和科學方法的運用,而法約爾他們則關注於整個組織,研究有關管理者幹什麼怎樣才能幹得更好等一般的管理問題,即注重於管理者用於協調組織內部各項活動的基本原則的研究。

 

法約爾認為,一個公司的組織經營活動,必須解決如下兩個主要問題﹕管理的14條原則及管理的五項職能。

 

二二、管理的14條原則:

 

法約爾根據自己在大企業的管理經驗,提出了組織經營的14條原則,這些原則是:

1、勞動分工。

實行勞動的專門化,可提高雇員的效率,從而增加產出。

2、權責相當。

管理者必須擁有權力以發佈命令,但權力必須與責任相當。

3、紀律嚴明。
雇員必須服從和尊重組織規定,領導一身作則、管理者和雇員對規章有明確理解和公平的獎懲對於保證紀律的有效性非常重要的。

4、統一指揮。

一個下屬人員只應接受一個上級的命令,並向這個上級彙報自己的工作。

5、統一領導。

從事同種工作的任何部門應該由同一個管理者按一個統一的計畫來加以領導。

6、個人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個人和小集體的利益不能超越組織整體的利益。

7、報酬。

必須給工作和服務以公平合理的報酬。

8、集權。

集權的程度應該適合於該企業的實際情況和所屬環境。

9、等級層次。

表現為從最高權力機構直至低層管理人員的領導系列,上下層次之間和橫向部門之間應保持靈敏的資訊溝通。

10、秩序。

企業成員和物品都應各得其位、各得其用。

11、公平。

管理者應該友善和公正地對待下屬。

12、人員穩定。

減少不必要的流動,以保證所屬人員能很好地完成工作。

13、主動性。

鼓勵員工發表建議和增加執行任務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14、團結精神。

任何分裂對企業都是非常有害的,所以要注意協作、協調、溝通、配合,甚至包括必要的妥協。

 

三三、為管理工作規定基本職能

 

法約爾把企業所從事的一切活動分為六類,即技術活動、商業活動、財務活動、安全活動、會計活動及管理活動。

他集中分析了第六類活動,並提出了管理的五項職能:

1、計畫職能。就是設計行動方案;使企業達到目標。

2、組織職能。就是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去實現目標。

3、指揮職能。即指揮下級的行動。

4、協調職能。即使組織內的資源與活動能夠相互配合。

5、控制職能。就是保證實際工作與計畫擬定的標準相一致。

 

此外,法約爾還提出了對管理者的素質和知識的要求,即管理者必須具備必要的身體素質、智力素質、道德素質、文化知識、專業知識和經驗。

法約爾提出的上述管理的理論要素和原則,對以後管理學理論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很多方面直到今天仍然為管理工作者所採用。

 

四、“法約爾跳板”原理

 

指管理機構中,最高一級到最低一級應該建立關係明確的職權等級系列,這既是執行權力的線路,也是資訊傳遞的管道。一般情況下不要輕易地違反它。

但在特殊情況下,為了克服由於統一指揮而產生的資訊傳遞延誤,法約爾設計出一種“跳板”,也叫“法約爾橋”(Fayolbridge)。

 

“法約爾跳板”原理:意指在層級劃分嚴格的組織中,為提高辦事效率,兩個分屬不同系統的部門遇到只有協作才能解決的問題時,可先自行商量、自行解決,只有協商不成時才報請上級部門解決。

 

法約爾橋的具體內容分析

 

 

A代表這個組織的最高領導,按照組織系統,F與P之間發生了必須兩者協議才能解決的問題,F必須將問題向E報告,E在報告D,如此層層由下而上,由上而下到達P,然後P將研討意見向O報告,層層上報到A,再經過B、C……最後回到F。這樣往返一趟,既費時又誤事,所以法約爾提出作一“跳板”,使F與P之間可以直接商議解決問題,再分頭上報。

 

如果工長F想同工長P聯繫,他可以直接進行聯繫,而不用向上級報告(F通過E到A)以及按順序A向下傳遞給P。但是這種聯繫只有等級中所有各方都同意而且上級人員隨時都瞭解情況的時候才能進行,E與O同意各自的下屬F和P直接聯繫,就“捍衛了等級原則”;F與P分別向各自的上級彙報了情況,“整個情況就完全合乎規則”。因此,“跳板”原則使得側向聯繫可以迅速有效地進行,而且既不使路線負擔過重,又維護了統一指揮原則、捍衛了等級原則。

 

法約爾的等級制度傾向於所有的員工安排均有明確的等級機構,但他也意識到上下級之間存在溝通問題,因此,他也提倡適當的橫向聯繫

 

五、法約爾橋的應用---組織溝通效率

 

法約爾對其“跳板”原則的優點總結到:

上述“天橋”的利用是簡單的,迅速的,可靠的。它可以使F與P兩方開一次會,在幾小時之內就處理了某種問題,若通過等級線路,將經過二十次的情報傳達,打擾許多人,帶來一大堆廢紙檔,失掉幾個星期或幾個月,而得到的卻是一個總的來說比人們讓F與P直接接觸而得到的要差的解決辦法。

 

這樣有效的溝通方法在“絕大多數事物”中都能看到,但也存在死板的等級線路溝通。一些行政機構之所以官僚主義盛行,究其原因,就在於許多人為了“逃避責任”,而不採用“跳板”原則。法約爾認為其主要原因是“領導管理能力不足”,並對如何運用“跳板”原則做了分析。為此,他論述到:

如果高級領導A要求他的助手B與L都用這種“天橋”並也讓他們的下級C……M……使用,那麼敢於負責的習慣與勇氣就建立起來了,同時也養成了使用這種最短線路的習慣。

 

如果在不必要的情況下就離開了等級線路,則是一個錯誤;但如果遵循了等級線路而得到的結果是對企業的損害,則是一個更大的錯誤,而且這個錯誤在某種情況下可能是極其嚴重的。

 

“層級”原則“跳板”原則之間會存在矛盾,因此說,“天橋”不可隨意使用,否則組織整體就會面臨崩潰,但如果因循守舊按部就班則只能對企業造成更大的損害。

為此,法約爾指出:“當一個職員迫于就某個問題做出決定,並且又得不到上司的幫助和支持時,他就必須具有足夠的勇氣和自由,根據由整體利益規定的原則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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