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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品劍90:FinTech的是與非

楊惟雯

 

金融科技(Fintech)指的是所有跟金融有關的資訊技術,從前端的電子錢包,服務類的P2P借貸,無人銀行,比特幣與區塊鏈,新的資安技術導入,人工智慧投資顧問等等無所不包,範圍大得不得了。

現在,金融與科技的結合,已催生了最夯的新產業──金融科技的問世,也為金融市場帶來衝擊性的破壞式創新。

 

一、科技為金融業帶來了那些正面改變?

 

你曾想過以前手機,從單純的具備撥打電話和傳送簡訊的功能,自Apple推出iPhone後,掀起一波破壞式創新熱潮,改變所有人的行為模式;手機從此裝載了更多的生活應用性和娛樂性等特徵,也改變了您的工作和日常生活方式。

 

實際上,在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中,每個人也都正在經歷金融科技創新帶來的變革洗禮。簡單舉例,在大陸地區,當你去超市或百貨公司購物,甚至到街邊的雜貨店買瓶飲料時,忘了帶錢包怎麼辦? 沒關係,只要有了手機,用微信條碼或支付寶掃一掃,交易即可完成,非常方便,此種金融交易模式已逐漸取代傳統的現金支付方式,這是在金融科技誕生前,大家都不曾想過的情景。

 

在資訊不完全的現實社會,交易雙邊往往存在著資訊的不對稱性

現在,FinTech不只是金融產業的網路化與資訊管理的再次升級,而是透過金融科技為金融市場帶來衝擊性的破壞式創新。運用高科技從而創造新的商業模式、服務流程或新產品,不僅促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大幅地提升效率,進而擴大金融服務市場,並打開更為廣大的金融服務客群。


目前金融科技被應用在金融服務的許多面向,囊括了支付清算、電子貨幣、網路借貸、大數據、人工智能、財富管理、眾籌募資與徵信…等方面,甚至連房屋中介等諸多領域也參與其中,尤其對銀行、支付、及保險等領域的核心功能帶來更具深遠的影響。

 

二、FinTech很多無法可管,未來恐釀金融危機風險

 

時下,很多金融服務領域的公司必稱「FinTech」、「Big Data」,已經成為一種流行語,但這些公司真正有多少技術內涵,卻可能良窳不齊,泡沫大騙局也多。依彭博新聞分析,金融科技被追捧的結果,由於尚無法可管,很可能釀成下一次金融危機。其中,彭博點名機器人顧問公司 BettermentWealthfront,還有募資平台 KickstarterLwnding Club,虛擬貨幣比特幣與以太幣都是關注的焦點。

 

以上這些金融科技可以做到決策自動化、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效率,讓更多人更容易取得資金,但因為金融科技服務大多來自新創公司,不穩定,且具破壞性。所以,彭博提出三大風險:
第一是這些新創公司規模太小,且發展不夠多元,無法承擔風險
第二,難以監管,由於金融科技是由複雜的電腦運算做決策,風險與報酬都不夠透明,法規也管不到這些新興技術,如首次代幣發售 (ICO),稱區塊鏈眾籌,就讓各國政府傷透腦筋。

第三,彭博認為,金融科技領域也還沒有發展一套的規範與期望,如傳統金融業者在 2008 年雷曼兄弟破產事件時,華爾街投資銀行負責人聚集在紐約,協調行動防止進一步恐慌。
如果是發生在現在,這麼多金融科技新創公司,玩家涉及各行各業又無法監管,重點是企業也沒有動力為更大利益彼此合作,只顧著魯莽的擴大獲利,後果難以想像。

 

面臨科技入侵,傳統金融業的高進入門檻被打破,彭博社大膽預測,如果全球沒有好好發展一套監管金融科技的機制,下一次的金融危機很可能不是發生在華爾街,而是以科技創新聞名的矽谷。

 

另外,倫敦政經商業評論也刊發區塊鏈專家Martin Walker專題文章稱,很多現在市面上的Fintech工具太過複雜,難以解決實際問題,應用效果上甚至還不及已有科技,並列舉七大跡象,辨別什麼樣的Fintech虛有其表,炒作過度。

 

1. 新科技本身往往是問題的製造者

例如,比特幣可作為最佳案例。比特幣的簇擁們聲稱,比特幣解決了過去數字貨幣中普遍存在的所謂“雙重支付”的問題。

但數位貨幣不像硬幣,只是一份電子檔案,可以被複製,同一個數位token被重複花用,很容易造成惡性通脹,進而導致失信於人停止流通。且比特幣去中心化、繞開協力廠商驗證之後,只能通過複雜的區塊鏈技術進行交易記錄,防止出現雙重支付的問題。那麼要怎樣防止數位貨幣像mp3檔那樣被多次拷貝使用呢?

如果哪天央媽開始發行數字貨幣了,對於近年來價格暴漲的比特幣、乙太幣等等來說,恐怕將是滅頂之災。

 

2. 新科技將基於現有系統功能的有限創新,吹噓成是極大的成功

要真正創建一套完全跳脫現有商業邏輯的Fintech,其實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即使是最初級的區塊鏈解決方案,也必須支持某種形式的程式設計邏輯、資料存儲手段或資料分發方式。

 

3. 將新科技整合進現行架構的成本和複雜程度十分高

任何Fintech都必須考慮到接入當下龐大金融體系的相容性問題。

如果真的有Fintech試圖從零開始建立一套屬於自己的金融生態圈,作為使用者和投資者就更需要警惕了。

 

4. 新科技常沒法闡明比起已有科技而言,到底好在哪裡?

如果創造Fintech的技術團隊都沒辦法講清為什麼他們的新科技更好,Fintech本身當然也就毫無意義。況且“更好”並不僅僅是停留在概念層面上的認同,更應該是在實際技術機制上的革新進步。

 

5. 新科技往往無法滿足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儘管個別銀行的行為有時會成為漏網之魚,甚至帶來整個金融市場的系統性危機,但不管是從企業內部還是監管部門的角度來看,目前還是有很多非常嚴格的法律法規要求需要遵守。

這些法律法規涵蓋金融安全、環境抗壓、客戶隱私以及監管透明。這些規則的存在都是有理由的,不會因為技術方面的革新,就被掃進故紙堆。

 

6. 新科技的宣導者常聲稱“你不需要瞭解它如何運作,你只需要相信它會改變世界”

我們每天都在接觸和使用無數的科技產品,而不用去瞭解它們的工作原理,飛機、電腦、微波爐都是例子。然而,Fintech(尤其是與分散式帳簿distributed ledger相關的科技)與這些我們日常接觸的科技產品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

每天,飛機都載著乘客跨越大洋,我們用微波爐加熱食物,而電腦幾乎是我們工作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和所有這些真正在日常生活中實際應用的科技相比,許多Fintech相關科技似乎不過只是引起炒作的噱頭而已。

如果Fintech還無法證明其在現實世界中發揮的作用,那麼人們真的需要瞭解它的工作原理,才能夠對其價值做出判斷,否則的話就不過是盲從或妄想而已。

 

7. 每當遭到批評或質疑,新科技的宣導者就會擺出“技術採用生命週期”加以駁回,聲稱在最終成功之前總會經歷一段差評消極期

所謂的技術採用生命週期 (Technology Adoption Cycle) 有很多種表現形式,包括聞名於世的Gartner技術成熟度曲線

當宣導者們面臨對新科技提出的問題乃至於批評時,往往會拿出這樣的圖示,宣稱這些反對聲音不過是因為身處“幻滅期”,最終總會進入“復蘇期”的。他們聲稱只要再堅持五到十年,追加投入個幾億美元,這些新科技就會帶來豐碩的回報,在很多情況下,這樣講確實沒錯,新科技是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夠發展成熟到足以被廣泛採用。然而,更多的所謂“技術創想”不過只是愚蠢而已,永遠沒法真正為人所用。

 

三、結語

 

數個世紀以來人們都在徒勞地尋找點石成金的方法,直到他們發明了首次公開發行(IPO)這檔子事。
要找到真正能夠增加價值的新科技,必須要善於提出問題,甚至帶著批判的眼光看待Fintech這樣新生事物,這才是幫助設想雛形變成成熟有用產品的關鍵。

 

基本上,Fintech需由政府制定政策,開放並帶頭發展金融科技,方向才是值得肯定的,也才能建構全新且健全的金融服務與金融科技的生態系統。尤其,除在放寬金融行業數位化與線上服務及允許金融業轉投資金融科技相關產業外,更應該以具體政策與法規環境,鼓勵金融科技相關新創事業。

 

另外,就法規方面而言,法規若相對嚴格,存在較多的管制,則不利於競爭。舉例來說,瑞士對於金融科技的發展上,提供了原則性監理的法規誘因,但並沒有因此忽略金融消費者保護及防弊機制。瑞士金融市場監理局從2012年開始便推動一系列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措施,同時,也加強了對洗錢防治的顧客身分審慎審查(Due Diligence),以及防止避稅的管制措施 。

 

期許未來各國在制定金融科技發展策略時,能以金融科技生態系統的宏觀角度來思考,並且在法規環境上,採取分級差異化管理,且盡量採取「原則為基礎的監理」模式,以免限制了有意投入金融科技市場者的進入及競爭,但同時,也不能偏廢金融消費者保護及防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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