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管理88:大陸創業板市場

楊惟雯

 

深圳證券交易所分成主板(深證成份指數)、創業板指中小板指
此三者共同構成反映深交所上市股票運行情況的核心指數。

 

一、創業板市場簡介

 

創業板市場是指專門協助高成長的新興創新公司,特別是高科技公司籌資和進行資本運作的市場,有的也稱為二板市場、另類股票市場、增長型股票市場…等。
它與大型成熟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場不同,是一個前瞻性市場,注重於公司的發展前景與增長潛力。其上市標準要低於成熟的主板市場。
但創業板市場是一個高風險的市場,因此更加注重公司的信息披露。 

 

二、創業板指數(Growth Enterprise Index; GEI)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充,在資本市場中佔據著重要的位置。

 

創業板指數是由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10年6月1日正式發佈,創業板指數包括價格指數和收益指數。
創業板價格指數為主指數,簡稱“創業板指”,代碼為“399006”;
創業板收益指數簡稱“創業板R”,代碼為 “399606”。
創業板指數的基日為2010年5月31日,基點為1000點。

 

三、創業板市場的特點

 

1以增長型公司為目的。上市條件較主板市場寬鬆。

2買者自負的原則。創業板需要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營業能力自行判斷,堅持買者自負原則。

3保薦人制度。對保薦人的專業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提出更高要求。

4以“披露為本”作為監管方式。它對信息披露提出全面、及時、準確的嚴格要求。

 

四、設置創業板的目的

 

設立創業板的主要目的是為創新型和高成長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平臺,助其發展和拓展業務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夠突出,無法在主板或中小企業板上市。一般來說,創業板的上市標準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比較低。

 

五、創業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區別

 

現階段其主要目的是為高科技領域中運作良好、成長性強的新興中小公司提供融資場所。所以,創業板市場在以下幾個方面與主板市場有明顯區別:

 

1經營年限相對較短,可不設最低盈利要求

隨著市場的發展,投資者的日益成熟,市場運作(特別是主板市場運作)逐步規範,監管水平不斷提高,創業板市場的上市條件可逐步放鬆,如申請人成立時間可短於三年。成立在三年以上的,提供最近三個完整財政年度的年報。存續期限短於三年的,提供其實際完成財政年度的年報。對於研究與開發前景高的企業,不設最低盈利要求,等等。

2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一般要求總股本二千萬即可。

3主營業務單一。要求創業板企業只能經營一種主營業務。

4必須是全流通市場。雖然創業板市場不專為風險投資退出而設立,但它是風險投資機構投資從原有公司退出以便進入新一輪高科技項目投資的重要保障。考慮到風險資本通過股權轉讓一次變現的特殊運動規律,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企業所形成的股權應視作公眾股,相應地創業板市場中不再有公眾股、國家股和法人股的劃分,是一個全流通市場。

5主要股東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目的是解決企業本身的資本擴張和風險投資的退出問題。不僅僅是為滿足這類企業的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變現需要。因此,為保持公司成長的連續性,將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利益與公司發展聯繫在一起,這些股東在公司上市時所持有的股本至少占已發行股本的35%,公司上市後,這些主要股東必須接受讓出若干股份的制度。管理層在公司上市後的兩年內不得出售名下股份;兩年限期屆滿後,亦不得在連續六個月之內出售名下股份超過25%。創業股東方面,有關限制期為一年,待公司上市滿一年後即可隨時出售名下股分,並且,出售時要公告。

6、在某些國家的資本市場中,高新技術企業在創業板市場滿兩年後可申請轉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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