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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學徒制9:法國職業教育體系

楊惟雯

 

一、法國學制簡介

 

法國現行學制分初等教育(enseignement primaire)、中等教育(enseignement secondaire)及高等教育(enseignement superieur)三級。法國義務教育年齡為六至十六歲,亦即跨初等至中等教育階段。

 

(一)初等教育

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enseignement preelementaire)及基礎教育(enseignement elementaire)。在幼稚園(ecoles maternelles)及小學(ecoles elementaires)實施。

1、幼稚園之在學年齡為2至6歲
2至4歲為小班(petite section),
4至5歲為中班(moyenne section),
5至6歲為大班(grande section)。

2、小學分為五年級
一年級稱 cours preparatoire,CP(預備班),
二年級稱 cours elementaire 1ere annee,CE1(基礎班第一年),
三年級稱 cours elementaire 2eme annee,CE2(基礎班第二年),
四年級稱cours moyen 1ere annee,CM1(中級班第一年),
五年級稱cours moyen 2eme annee,CM2(中級班第二年)。

 

(二)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在初級中學(colleges)及普通或職業高級中學(lycees, lycees professionnels)實施。

 

1、初級中學分為四年級
一年級稱 sixieme(第六級),二年級稱 cinquieme(第五級),三年級稱quatrieme(第四級),四年級稱 troisieme(第三級)。
2011年起,初中生須具備七項基本知識與能力(socle commun de connaissances et de competences)始得獲頒初中畢業證書(Diplome National du Brevet – DNB)。該七項基本知識能力包括:法文、現代外語、數學與科技、資訊技能、史地文藝、社會公民、自動自發等。

 

2、普通高級中學提供一般及技術課程,分為三年級
一年級稱 seconde(第二級),二年級稱 premiere(第一級),三年級稱 terminale(最後級)。
畢業後依志願參加普通類會考(baccalaureat general)簡稱bac general 、技術類會考(bac technologique)等高中會考。
普通類會考分三組:文學組(L);經濟、社會學組(ES);科學組(S)。 技術類會考分八組:實驗室科技組(STL);工業暨發展科技組(STI2D);設計暨應用美術科技組(STD2A):企業暨財經管理科技組(STMG);衛生與社會科技組(ST2S);音樂暨舞蹈技術組(TMD);旅館管理組(Hotellerie);農業科技組(STAV)。

 

3、職業高級中學提供職業課程,亦分三年級,畢業後報考職業類高中會考(bac professionnel),可即就業,也可繼續進入二年制高等專業技職教育課程(BTS)。
職業高級中學另有修業二年,報考CAP(Certificat d’aptitude professionnelle職業能力證書)之課程。獲得CAP後可即就業或以一年時間進修專業文憑Mention complementaire (MC),亦可再以二年時間準備職業類會考(baccalaureat professionnel)。
如欲準備技術類會考,則轉至普通高中「調適高二班」(1ere d’adaptation)。職業高級中學原有之二年BEP(Brevet d’etudes professionnelles職業教育文憑)課程現多已併入職業高中,更新為三年課程。職業教育之各級文憑亦可以建教合作方式在職業訓練中心(centre de formation d’apprentis, CFA)準備應考。

 

(三)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除在大學(universites)、高等學院(grandes ecoles)、大學技術學院(instituts universitaires de technologie, IUT)、美術、建築學院(ecoles d'art et d'architecture)等實施外,亦在若干高級中學(高級技師班 sections de techniciens superieurs, STS或高等學院預備班 classes preparatoires aux grandes ecoles,CPGE)實施。

 

1大學之科系稱為 unite de formation et de recherche, 通稱UFR(教學研究單位)。高中會考及格者,登記後分發入學。
法國自2002學年度起,推行與國際接軌之LMD高等教育新制。

高等教育學程仍然分為三階段,高中畢業會考後修業三年為學士(Licence),等於bac+3;學士後修業兩年為碩士(Master),等於bac+5;碩士後修業三年或三年以上為博士,等於bac+8。此一新制又簡稱學碩博學制(LMD)。為銜接舊制,其中碩士階段尚分為碩士第一階段(Master1)與碩士第二階段(Master2),以分別取代往昔之Maitrise與DEA/DESS學程。

 

除文學、藝術、人文科學、自然科學、法律、經濟等學士文憑課程外,尚有大學職業學士文憑(Licence professionnelle),招收持有二年制高級技師文憑(BTS)、大學技術學院文憑(DUT)者,修業一年。

 

2大學技術學院(Institut universitaire de technologie, IUT)修業二年後授畢業文憑 Diplome universitaire de technologie,DUT。高級技師班學生以二年時間修讀Brevet de technicien superieur,BTS(高級技師文憑)。

 

醫學科系(醫科、牙醫、藥學)一年級學生進升二年級時有名額限制。一般醫科博士學位(Doctorat de medecine generale)須在大學修業九年。牙科與藥學博士學位(Doctorat de chirurgie dentaire,Doctorat de pharmacie)修業期間六年。

 

3高等學院(grandes ecoles)以數理工程、商學、管理、文學等專業為主,招收高等學院預備班(CPGE,修業期間二年)畢業生,或持有二年高等教育同等學力者,透過入學競試(concours),擇優錄取,修業三年後發給各校文憑,具有碩士學位資格。
亦有直接招收高中會考及格生進入高等學院修業五年之課程。
若干高等學院設有專業(Mastere) 研究課程,供已獲得高等學院文憑者以一年時間攻讀,為其最高文憑。

 

4美術學院隸屬文化部,2012年起亦配合歐盟新制,短期課程修業三年,授 DNAP (Diplome national d’arts plastiques)造型藝術國家文憑或DNAT (Diplome national d’arts et techniques)藝術與技術國家文憑,相當大學學士同等學力;長期課程修業五年,授DNSEP (Diplome national superieur d’expression plastique)造型表達國家高等文憑,具有碩士學位資格。有些美術學院則另授各校自訂之文憑。

 

5建築學院亦隸屬文化部,自2005學年起配合歐盟新制,學程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修業三年,獲頒建築文憑(Diplome d’etudes en architecture),具學士學位。第二階段修業二年,獲頒建築師國家文憑(Diplome d’Etat d’architecte),具碩士學位資格。第三階段則與大學博士學院合作,核發建築博士學位文憑(Doctorat en Architecture)。

 

6、其他尚有農業學院、國立獸醫學院隸屬農業部;國立行政學院(ENA)直屬內閣總理,畢業生多為政府未來高級行政主管人員。

 

7表演藝術學院方面(含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等),由於自成體系,甚或跨越初中高等教育。

 

8天主教學院

基督宗教神學教育,在法國主要為天主教學院系統所代表,獨立於世俗教育體系之外,然相互承認。

 

二、法國職業教育發展概況

 

法國職業教育的歷史較長,早期是伴隨著法國工業化進程而興起和發展起來的。為了適應大工業發展的需要,一些大型企業首先在工廠內創辦生產學校,這些學校成為法國職業學校的雛形。

 

1881年7月,法國開始以國家的名義興辦職業學校,稱之為國立初等職業學校(ENP)。

 

1887年1月26日的法律又規定成立工商實科學校(EPCI),其學生每週在車間勞動達20小時以上。1914年,法國共有該類學校69所。

 

2008年,歐盟推出《歐洲終身學習資格框架》,把教育與培訓體系的知識、技能分為1~8級水準(博士為第8級)。
法國則把職業教育的V~I五級文憑分別對應于歐盟職業資格的3~7級水準(見附表),使兩者相互銜接,對促進法國的終身學習、職業教育和自由流動起到了較重要的作用。

所以,法國的職業教育發展己進展到建制了終身學習體系,包括初始教育(Formation initiale)和繼續教育(Formation continue)兩個階段。初始教育包括小學、中學和高校的全日制正規教育以及在學徒培訓中心進行的工讀交替的非正規教育。繼續教育是初始教育的延續,是一類形式多樣的非正規、非正式的教育

 

職業教育則是指接受教育者在初始教育或繼續教育階段,通過接受正規教育或非正規、非正式教育,學習和掌握知識與技能, 從而可以勝任某種職業或專業活動。

 

(一)初始職業教育

法國初始職業教育分兩類:
一是正規初始職業教育
指在職業高中、大學技術技術學院、高級技術員證書班(通常設在高中)及工程師學院等學校的全日制職業教育,隸屬於國民教育部、高教部及其它一些政府部門管轄。法國規定6~16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實際上,學生從14歲(初中三年級)即可開始接觸職業教育。進入高中後可接受更正規的職業教育。除了普通教育外,法國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可為學生提供初始職業教育,頒發多種職業文憑,奠定就業的知識和技能基礎。

 

二是非正規初始職業教育
學徒制培訓是一類典型的非正規初始職業教育。對於16~25歲的青少年,可通過與雇主或企業簽訂學徒合同, 進入學徒培訓中心採用半工半讀的形式接受職業教育,獲取與正規職業教育一樣的文憑。學徒培訓中心一般都設在行業協會或商會內,但職業中學或大學也設有此類中心。2011年,全法學徒培訓中心共有各類學徒43.6萬人。

 

(二)繼續職業教育

法國的繼續職業教育(或稱繼續職業培訓)屬於非正規教育,其目標是便於那些接受繼續職業教育的物件適應新技術發展和新工作條件,維持或提高他們的職業能力水準,增加其社會和職業進步的機會。
接受培訓的人員主要分為三類,一是求職者,二是私營企業從業人員,三是公共部門職員、自由職業者等其他人員。他們通過繼續職業教育可獲得相應的職業文憑或一些特殊的職業證書。

 

三、法國的職業教育的管理體系

 

法國擁有世界上典型的中央集權教育體制,國家在教育政策、國民教育綱領的制定和執行方面持有基本權力。

具體到職業教育管理上,主要體現在:制定教育基本政策和宏觀規劃、課程設置、學校人事權與教學組織、學生文憑管理。

 

職業教育管理體系分為中央主管部門、學區(包括省教育局)、社會三個層面。各層面之間的職責分工較為明確,基本不存在職責交叉、遺漏等現象。

根據法國憲法,公共教育是國家責任,但各層次教育由各級政府具體負責:市鎮負責小學及幼稚教育、負責初中、大區負責高中及同級院校、國家負責高等院校。由此,職業高中、學徒培訓中心及高中技術班由大區負責管理;高級技術員班雖屬於高等教育,但因其設在高中技術班,故仍然屬大區管理。


2007年,原法國教育部一分為二,分別是國民教育部高等教育與科研部

國家層面由國民教育部負責制定教育政策,管理職業教育以及學徒制培訓。具體的責任與義務包括:在專業機構的建議下制定相關職業證書文憑的總體框架、制定相應的考試規定、頒發相應的證書文憑、為在校學生和工作的學徒提供一系列相適應的課程、負責教師的招聘、具體落實和工資的給予...。

 

四、法國的職業教育的框架

 

法國的職業教育歷史悠久,目的在培養熟練技術工人或職員的職業性教育,它的實用特點較強。

 

職業教育通常自義務教育結束時開始實施,教學與培訓過程大體同高中階段教育相吻合。基本上,分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兩個層次實施職業教育,最高相當於碩士。

 

若從法國職業技術教育課程設置來看,各級各類職業技術教育的課程設置乃根據國民教育部制定的大綱、課程和培養目標由教育部統一確定。由於各類機構的性質和專業劃分的不同,各科課程差別很大。

 

1中等職業技術教育

 

(1)技術高中
法國的技術高中是長期高中,招收初中畢業生,學制3。培養目標是,使學生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廣泛、扎實的普通文化知識,有較強的適應社會和企業對科學技術迅速變化的能力。
技術高中第一學年是基礎學習階段,教學不分學科。第二和第三學年分學科教學,每週課時為32-38小時。其中普通文化課根據不同的學科和專業分別占課時總數的1/3-1/2,甚至超過 1/2;技術課和專業實習課,在學校的教學車間或工廠企業中進行;選修課教學每週為2-4小時。

 

(2)職業高中
原職業教育高中分職業能力證書班職業學習證書班,為短期中等職業教育機構,也稱短期高中,有3年和2年兩種學制,培養技術工人和職員,兩者在專業設置上有較大差別。
職業能力證書班專業劃分較細,專業面較窄,而且經常根據社會和勞動力市場的變化加以調整,主要是培養學生對某一職業的能力與技巧。
職業學習證書班,專業面較寬,主要是學生掌握與某一職業領域相關的比較全面的知識和技能。課程主要包括著普通文化課、職業課、實習課三部分,其中職業能力證書班實習操作課比例相對高些,而職業學習證書班則相對提高了技術理論課程的比例。

 

為解決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生源差、品質低,出路難等問題,1985年法國新開設職業高中畢業會考班,分專業教學,課程設置主要圍繞四個方面:第一,職業、技術學與科學教育;第二,表達與世界知識;第三,藝術教育與創造性的發展;第四,體育。職業高中畢業會考班總課時為69周,其中至少有16周在企業實習。

 

(3)學徒培訓中心
學徒培訓中心是法國中等職業教育的又一重要形式,它是為適應本地區勞動力市場的需要而設立的。
學徒培訓中心的課程由教育部與各有關職業諮詢委員會共同確定,教學採取工學交替的形式,內容包括普通文化課、技術理論課和實踐課,其中普通文化課、技術理論課是由中心負責,實踐課在合同工廠或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學制一般為1-3年,學徒期滿時,通過考試,合格者取得職業能力證書

 

(4)初中三、四年級技術班
1984年,法國在初中和職業高中設立三、四年級技術班,目的是逐步取代原來的三、四年級過渡班,為高中輸送新生。生源主要來自初中二、三年級的學生,課程包括普通教育和技術教育。技術教育占總課時的1/3,涉及工業技術與科學、生物技術與第三產業等領域。

 

2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1)高級技術員班
法國1956年創辦的高級技術員班屬於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機構,大多數班設在技術高中,學制2年,通過審查學歷的方式招收持有技術員會考證或技術員證書的報名者,其性質屬於短期高等教育。
課程設置在要求學生扎實掌握普通文化與技術知識基礎教育的基礎上,特別強調專業課和實際技能,兩年中實踐課約占6-9個月。

 

(2)大學技術學院
1966年創辦的大學技術學院,學制2年,它通過審查學生的學習成績,招收高中畢業生。對有與高中畢業會考證書同等學歷的人,通過入學考試錄取。
法國大學技術學院的課程設置注重多樣性、綜合性,特別注意培養學生較強的適應能力。課程安排主要包括基礎理論課、專業課、實習。兩年中大約有6-12周的教學實習課。

 

五、法國高等職業教育體系

 

法國高等職業教育體制是其高教系統中具有鮮明特色的組成部分,這類學校的出現是教育改革——把理論與實際、教育與就業緊密相聯的產物。根據學制不同,此類教育可分為長期職業教育和短期職業教育。

 

(一)長期職業教育

長期職業教育的最典型代表是綜合大學中的IUP( INSTITUT UNIVERSITAIRE PROFESSIONALISE),可譯為大學職業教育學院,有自己特殊的招生和教學方式。
IUP招收大學一年級的學生,學制3年,即從大學2年級學到大學4年級。所以在IUP學完第一年就可以獲得DEUG文憑,第二年可獲LICENCE文憑,第三年可獲MAITRISE文憑。
從IUP畢業的學生就業前景要明顯好於大學裡獲同等學歷的畢業生。因為IUP開設的專業實用性強,比如物流、土木工程、商業管理、環境工程、食品工業管理等專業的畢業生都受到企業的青睞。當然,IUP的畢業生也可以選擇繼續深造,攻讀碩士第二年文憑DESS。

 

(二)短期職業教育

短期職業教育是指學生在高中畢業後,接受2~3年的專業培訓,然後可以直接參加工作。它有些類似於中國的大專、高職,但是專業分的很細,有幾百個。其教學計畫與內容由專業人士設計,緊密聯繫企業需求,學生每年都必須在企業實習。

其目的是為企業培養具有一定理論水準,同時又能在進入企業後立即開始獨立工作的高級技術員。近30年來,法國的短期職業教育操作得非常成功,學生畢業後可以繼續深造,也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工作。

 

法國的短期職業教育文憑傳統上分為BTS(BREVETS DE TECHNICIEN SUPERIEUR,可譯為高級技師證書)和DUT (DIPLOME UNIVERSITAIRE DE TECHNOLOGIE,可譯為大學技術文憑)兩大類。
一般來講,BTS非常職業化,綜合大學、私立美術設計院校都可以頒發這種文憑,學生畢業後進入企業可以立即開始工作。

DUT也是為畢業後可以直接參加工作而設計的文憑,但是相對理論化一些;持有以上兩種文憑的學生畢業後都可以繼續深造,如進入工程師學院、高等商學院、綜合大學等。

 

六、法國職業教育體系特色

 

法國具有完整的職業教育體系,其包括幾方面的主要特色:

(一)“兩個階段、兩種類型”:
職業教育貫穿於初始教育繼續教育兩個階段,分正規非正規兩種類型。

(二)“三條學習途徑”:
接受職業教育有三條主要途徑,亦即:

1、作為全日制在校生在相關學校(中學、大學、工程師院校及其它大學校)接受正規職業教育;
2、作為學徒在培訓中心進行工讀交替學習接受非正規職業教育;
3、作為求職人員或工薪職員在各類培訓機構培訓接受非正規職業教育。

(三)“五級職業文憑”:
職業教育文憑共有五級,由低向高分別為:
1、職業能力證書(CAP) 和職業學習證書(BEP),初中畢業後學習2年獲得,為V級文憑;
2、職業高中會考文憑(Bac Pro),初中畢業後學習3年獲得,為IV級文憑;
3、大學技術文憑(DUT)和高級技術員證書(BTS),高中畢業後學習2年獲得,為III級文憑;
4、職業學士文憑(Licence pro),高中畢業後學習3年獲得,為II級文憑;
5、職業碩士(Master pro)或工程師文憑(Titre d’ingénieur),高中畢業後學習5年獲得,為I級文憑。

 

(四)就業與深造相結合
由於職業教育直接面對就業,其課程設置、教學內容與實踐關係密切, 即使是最初級的職業能力證書也獲得就業市場的認可,有利於學生參與就業。
另一方面,由於學習途徑和文憑級別多樣化,無論從哪一條途徑獲得職業文憑,學生均有機會繼續深造獲得更高一級的文憑,有利於其提高職業技能和水準,提升就業競爭力。


(五)職教與普教互關聯
職業教育的學習人群、學習場所或所頒發的文憑,均相對獨立自成一體。一個初中生畢業後進入職業教育體系,除了隨時可進入就業外,理論上還可在這個體系內逐步深造直至獲得職業學士、碩士文憑乃至博士文憑。
另一方面,職業教育體系與普通教育體系相互關聯。如屬於“精英教育”的工程師院校及其它大學校,是兩個體系的重要交叉部分,長期來其生源主要來自普通教育體系。但優秀的職業學生,也可以通過自身努力進入大學技術學院乃至工程師院校及其它大學校學習,成為“精英教育”的一員。

 

七、法國學徒制特色

 

法國的學徒制每個學徒制專案都是圍繞某個國家資格認證開發的,開發主體是法國各行政大區——由學區長組織企業代表、學徒培訓中心代表和專家共同組成工作組,制訂用以規範本地區企業和學徒培訓中心開展學徒培訓的“聯絡文檔”,該文檔詳細規定了學徒必須獲得的知識和能力。

 

在法國學徒制中,學徒也需要與企業簽訂學徒制合同,並到行業委員會註冊備案

 

學徒培訓在企業學徒培訓中心之間交替展開,企業培訓約占整個學徒制時間的60%—70%。

 

學徒培訓中心以由行業組織所屬的私營學徒培訓中心為主,也有國家或地方政府所屬的公立學徒培訓中心。

 

學徒培訓中心還與相關行業委員會合作開發“聯絡/管理手冊”,記錄學徒身份、培訓時間、訪問企業計畫,以及學徒培訓中心和企業的具體培訓內容等,從而協調企業和學徒培訓中心的教學任務,同時跟蹤檢查學徒的學習情況。

 

在完成學徒制時,學徒要參加國家資格考試,獲得相關資格認證。這些認證與全日制職業學校的學生獲得的認證是完全一樣的。

 

 

附表1 法國職業教育體系

 

終身學習(Formation au long de la vie)

初始教育

(Formation initiale)

繼續教育

(Formation continue)

職業教育

職業資格等級(法國/歐盟)

校內全日制學習職業文憑

(中學、大學、工程師院校及其它大學校)

~正規教育

學徒工讀交替職業文憑

(學徒培訓中心、企業)

~非正規教育

職業繼續教育

(公立、私立培訓機構)

~非正規教育

研究生

水準

二年級

I級/7級

職業碩士文憑(Master pro)/

工程師文憑(Ingénieur)

職業碩士文憑(Master pro)/

工程師文憑(Ingénieur)

一、培訓人員(一)求職者(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

(三)公共部門職員、自由職業者等其他人員二、獲得文憑

(一)職業文憑(二)特殊職業證書

一年級

大學

水準

三年級

II級/6級

職業學士文憑

(Licence pro)

職業學士文憑

(Licence pro)

二年級

III級/5級

大學技術文憑(DUT)/

高級技術員證書(BST)

大學技術文憑(DUT)/

高級技術員證書(BST)

一年級

高中

水準

   

普通高中

技術高中

職業高中

 

三年級

IV級/4級

   

職業高中會考

文憑(Bac pro)

職業高中會考

文憑(Bac pro)

二年級

V級/3級

職業學習證書(BEP) /

職業能力證書(CAP)

職業證書(BP) /

職業能力證書(CAP)

一年級

初中

水準

畢業班

 

接觸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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