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大小事53:台商可設個體工商戶

楊惟婷

 

大陸為鼓勵臺灣居民去大陸投資創業,並深化兩岸經貿合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將開放臺灣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首批開放的省市為北京、上海、廣東、福建、江蘇、浙江、湖北、四川、重慶9個省市,開放的行業為餐飲及零售業。

 

大陸國台辦楊毅表示,開放臺灣居民到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將為臺灣年輕人創業發展提供重要機遇,歡迎臺灣居民來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有關部門將為他們認真做好服務。

據介紹,臺灣居民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具體登記辦法將由國家工商總局另行公佈。

     

上海市經信委中小企業辦副主任宋曉輝表示,申請個體戶相關規定將由工商局運作,目前上海個體戶約有36萬家,在創業帶動就業方面,上海之前已執行三年行動計畫,前一期計畫已順利結束,成效明顯,對於台商的創業扶植政策,不論是創業或再創業,台資企業應享受與內資同等待遇。

 

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副會長葉惠德表示,開放台商設立個體工商戶是「好事」,這是為台商「正名」,未來台商經營小本生意可以「名正言順、光明正大開公司」,對台商有保障。

 

過去台商為了登陸創業,通常找大陸廠商或個人合夥,並找法人代表進行營業登記,這樣一來,台商權益無法受到保障,現在台商可用自己名字登記大陸個體戶,可充分保障台商權益,讓更多台商願意到大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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