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大小事46:醉不上道

楊惟婷

 

由於酒駕肇禍頻傳,立法院從九十八年起就陸續有立委提出提高酒駕刑責的修法意見,但始終沒有具體進度。

直到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在協助救護車禍傷患時,遭酒駕車輛撞擊被迫截肢,引發社會關注,朝野立委才紛紛提案提高酒駕刑度,並在一個月內火速完成修法。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酒駕者刑責,新法上路後,酒駕上路遭查獲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更將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致人重傷者,最高也可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飲宴後切記「醉不上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宅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