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說20:醉駕入刑

楊惟雯

 

大陸近年出現過多起全國關注的醉酒駕車導致人員傷亡的惡性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據大陸媒體報導,大陸全國各地警方在《刑法修正案》提高醉酒駕駛刑罰的第一天逮捕了多名涉嫌犯罪的司機。

 

根據第八《刑法修正案》,從5月1日起,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起訴“危險駕駛罪”,可處以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

而醉酒駕車造成傷亡的則會受到更為嚴厲的刑罰。

 

大陸目前執法中仍區別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

酒後駕車指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但小於80mg/100ml;

醉酒駕車則是指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在80mg/100ml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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