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2010﹕「雲端運算」的體系架構

 楊旭平

一、Gartner的「雲端運算」分類

在「電腦世界」(Computer World)一篇標題為「雲端運算的過度混淆」文章中,引述了知名分析公司Gartner的分類方式,將「雲端運算」區分為兩大類,分別為「雲端服務」(Cloud Computing Services)與「雲端科技」(Cloud Computing Technologies)。

雲端的基本概念,是透過網路將龐大的運算處理程式自動分拆成無數個較小的副程式,再由多部伺服器所組成的龐大系統搜尋、運算分析之後將處理結果回傳給使用者(例如Google透過Map Reduce架構將資料拆成小塊運算後再重組回來)。

 

透過這項技術,遠端的服務供應商可以在數秒之內,達成處理數以千萬計甚至億計的資訊,達到和「超級電腦」同樣強大效能的網路服務。它可分析DNA結構、基因圖譜定序、解析癌症細胞等高階運算。

 

  

 

Gartner 指出,「雲端服務」專注在於藉由網路連線從遠端取得服務。這類型的雲端計算可以視為「軟體即服務」(SaaS, Software as a Service) 的概念。利用這些服務,使用者甚至可以只靠一支手機做到許多過去只能在個人電腦上完成的工作。

 

而「雲端科技」則是著眼於利用虛擬化及自動化等技術來創造和普及電腦中的各種運算資源。這種類型可以視為傳統資料中心(Data Center)的延伸,且不需要經由第三方提供外部資源便可套用在整個公司的內部系統上。

 

二、林百里:提出雲端3S概念

針對雲端概念,廣達電腦董事長林百里表示,台灣在硬體製造的能力非常強,不過隨著硬體發展的成熟,台灣必須要再增加「服務」的層面,這是未來的產業價值所在。

 

林百里表示,台灣電子廠必須突破硬體思維,必須結合過去在硬體的優勢,培養軟體與服務的能力,才能在接下來的世代取得先機。

 

因此,林百里提出雲端的 3 個 S 概念,認為雲端產業鏈由下到上,分別是系統(Sys tem)、軟體(Software)及服務(Service),未來產業結構將受到這 3 個概念影響。他並認為未來品牌的決勝點其實在「服務」,企業須創造新的服務供應。

 

林百里認為,雲端概念已經像氧氣存在我們生活周遭,已可提供使用者快速、簡單的服務。

以iPhone為例,即蘋果的App Store概念,蘋果日前表示,App Store成立不到18個月,下載次數已經突破30億次。

 

三、「雲端運算」的體系分類

由以上分析,目前雲端概念大略可以作以下三個層次的分類:

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平臺即服務(PaaS)和軟體即服務(SaaS)。

 

 

1、上層分級:雲端軟體 Software as a Service (SaaS)

打破以往大廠壟斷的局面, 所有人都可以在上面自由揮灑創意,提供各式各樣的軟體服務。

參與者:世界各地的軟體開發者;

 

2、中層分級:雲端平臺 Platform as a Service (PaaS)

打造程式開發平臺與作業系統平臺, 讓開發人員可以透過網路撰寫程式與服務,一般消費者也可以在上面執行程式。

參與者:Google、微軟、蘋果、Yahoo!;

 

3、下層分級:雲端設備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IaaS)

將基礎設備(如IT系統、資料庫等)整合起來,像旅館一樣,分隔成不同的房間供企業租用。

參與者:IBM、戴爾、昇陽、 惠普、亞馬遜。

 

四、企業雲端運算的架構選擇

 

電腦運算架構發展,在早期主要集中在大型主機(Main Frame),後來PC興起,取代部分運算任務,接著發展到伺服器配合終端的應用架構(Client/ Server computing)。近期則是雲端運算技術興起。

 

雲端運算供應商提供相關軟硬體設備技術給企業及雲端運算服務業者。服務業者則建立公雲(Public Cloud),提供企業或個人用戶平臺及各類應用服務。

企業可依自己需求選擇建立私雲(Private Cloud)或使用公雲服務,亦可採用混合雲(Hybrid Cloud)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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